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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天津公务员招考的录取指南

发布:2009-04-18    来源: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: | |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

2009年天津公务员招考的录取指南。天津公务员招考的录取办法主要分成三部分,即体检、考察及公示。

面试结束后,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职位招考人数1:1的比例,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。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:笔试成绩占50%,面试成绩占50%。体检是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和体检操作手册统一组织实施。对于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,考察根据拟录用的职位要求,采取查阅档案、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,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质、自律意识、能力素质、工作态度、遵纪守法、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。根据考生考试成绩、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,确定拟录用人员。对拟录用的人员,市委组织部、市人事局在天津人事信息网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,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;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;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,暂缓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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